移民方案懶人包 5: L-1A

L-1A 跨國經理簽證 與 配套的 EB-1C 綠卡

最適合

  • 在母國已經有大型成熟的企業
  • 想避免 EB-5 漫長路程的家庭
  • 小孩年齡已接近 18 歲(中國:16 歲)

法律要求與建議

  • 母國已經有大型成熟的企業 (聘用 50 位以上、年銷售額美元 500 萬以上)
  • 美國分公司已經有成熟的架構 (聘用 10 位以上具有「三高」的員工:學歷高、職位高、薪資高)

申請流程

  • 申請人準備好證明 → 移民局審核 → 批准後經由美國領館辦理 L-1A 簽證 → 美國分公司提出 EB-1C 永久綠卡申請

申請時間

  • L-1A:約 3 個月
  • EB-1C:約 1.5 年

合法居留美國的時間

  • 可先由 L-1A 入境美國合法自由進出且居留,再由美國分公司辦理 EB-1C 永久綠卡
  • 永久綠卡有效期 10 年,可續簽或可入美籍

小孩可唸公立學校嗎

  • 可以

每年最少必須居留美國的時間

  • L-1A 簽證沒有法律規定
  • EB-1C 綠卡持有者必須每年累積 6 個月的居留時間
  • 可辦理 5 年的回美證 (白皮書) 延遲長期居留的責任

優點分析

  • 永久綠卡辦理速度比 EB-5 更快
  • 直接辦理永久綠卡,不需要先辦理臨時綠卡
  • 不需要嚴謹的 EB-5 個人資產證明

缺點分析

  • 母國公司與美國分公司都有有高程度的營業要求
  • 偏高困難度,需要準備大量的文件來證明公司的人事管理階層與權力區分
  • 為了達到美國公司的程度,投資金額會高於 EB-5 的基本投資
    • 例:一位具備三高的員工年薪約美元 6 萬起,十位具備三高的員工年薪就已經超過 EB-5 的最低 50 萬投資。如果持續三年,光是薪資花費就已經至少美元 180 萬。

最佳方案

  • L-1A 搭配 EB-1C 永久綠卡的方案是以更高金額與水準的投資代價換取時間。辦理的困難度偏高,因為必須利用大量的公司內部資料來證明申請人的資深高級管理背景。陳啟耕律師與綠楓能夠幫助申請人審核母公司是否能夠成功辦理 L-1A 外派經理簽證,並且幫助安排美國分公司快速成長達到高門檻的 EB-1C 綠卡標準,在最短的時間內成功辦理永久綠卡。

其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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